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5個相關介紹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本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應該是指《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HJ 942-2018),是2018年2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行業標準,歸口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它規定了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和實際排放量的確定與核算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的原則等要求。
排污許可申請提交后幾日審核?
10-15個工作日審核。
提交申請后,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單位出具申請受理憑證,并會在15個工作日內依法做出發放正式(臨時)排污許可證、重新核定排污狀況或上報省局的決定。
《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五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
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醫院排污許可證怎么辦理?
初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換發正式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到當地環保局辦理:
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
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
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準文件。
4、省轄市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內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5、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裝置的,須提交自動監控裝置的驗收材料。
6、省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定的排污申報登記材料。
7、當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文件。
8、排污費交款通知書和“一般繳款書”回聯。
9、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核發意見和核定文件,包括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濃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許可證發放類型等。
辦證指南
項目名稱 排污許可證(醫療機構)
辦理窗口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
受理對象 轄區內醫療機構
承諾時限 5個工作日(批注:經現場核查后,對符合規定的申請,在承諾時限內發證;對不符合規定的申請,現場給予整改意見書,整改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
申請材料 1、工商核名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復印件(需有權證號、監證號),產權證上用途必須為非住宅,地址如不一致須出具派出所的地址變更證明
3、醫療服務許可證復印件
4、租房合同復印件(簽訂合同地址必須按房產證地址如實詳細填寫)
5、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市環保局總量科負責排污許可證發放嗎?
市環保局總量科負責排污許可證的發放。總量科是市環保局內設的專門負責污染物總量控制的部門,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和執行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監管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并負責排污許可證的發放和監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環保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環保部門或官方網站。
怎么辦理排污許可證?
辦理新版排污許可證需提交以下材料:
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
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
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準文件。
4、省轄市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內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5、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裝置的,須提交自動監控裝置的驗收材料。
6、省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定的排污申報登記材料。
7、 當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文件。
8、排污費交款通知書和“一般繳款書”回聯。
9、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核發意見和核定文件,包括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濃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許可證發放類型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的5點解答對大家有用。